当前社会评价人才的标准几乎集中地体现在对学历与学位的追捧上,客观上将相当一部分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排斥在外,这种单纯以学历(学位)为本位的人才评价体系不利于自主创新人才的成长。长川为广大人才提供以能力为本位的企业氛围;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动力机制。让创新型人才通过团体的自主创新而获得实实在在的进步,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获得自己的满足。
奖与罚是激励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。奖优必须与罚劣相结合,才能真正起到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。因此,长川在完善相应处罚措施的同时,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。从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细化奖励的标准与内容,增强人才的工作积极性。
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知识的更新周期不断加快,为使人才保持旺盛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,建立起良好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制度,这主要包括职业规划,内部培训、对外交流、脱产学习等。
在人才的评价方面,摒除求全责备的心理偏差,把人才的特点与缺点区别开来,用公正、公平、客观地态度看待、评价每一位员工。把爱才之心、容才之量、用人之智结合起来,为长川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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